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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医院下午“杀人凶手还我孩子”的标语

(帖号:0356632)
3月24号人民医院门口有一标语“杀人凶手还我孩子”是怎么回事?


真相:现役军人无理大闹医院。今天下午,人民医院门口发生的“杀人凶手还我孩子”的标语及聚集了一些围观人群。起因很简单:一名在妇幼保健医院出生三天的小孩,得了黄疸新生儿脐炎。从妇幼保健院出院时,医生就告诫:孩子病情重,不宜出院。但家属不听,强行出了院。结果第四天下午孩子病情加重,紧急住了人民医院。入院后医护人员积极救治,但孩子病情继续恶化,成为化脓性脑膜炎、新生儿败血症颅内感染。到第五天凌晨3点,抢救无效死亡。孩子刚死亡后,家属还很理智,感激医护人员全力救治,并主动结算了医疗费用。并出钱雇人处理了尸体。本来这件事情可以到此结束,但孩子的亲属在离开医院后又突然返院寻衅闹事,特别是孩子的父亲作为现役军人,不顾事实,大闹医院。亲属们无视公共次序,打出了颠倒事实的标语。这些人素质太差了。


有图有真像,白色的那个就是

强盗在晚上作案,医生24小时值班为病人;
(高平人民医院的医生每天工作时间24小时啊?!?!煤矿、铁厂、铸件厂、远洋运输、边防战士、人民警察等等等等这些都是24小时值班的,就是市政丨府办公厅都是24小时都有不合眼值班的领导和干事,难道他们就都是一班24小时?为了拨高白衣强盗也不能这么偷换概念)

强盗风里来雨里去四处流窜,无论雨雪风霜120都会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到你身旁;
(同上,不过120可是高消费不一定高服务的啊!难道120是慈善机构?)

你把钱交给强盗是为了活命,
(强盗只要抢完你身上的钱,你不反抗,就OK)
医生不但在治你的病,而且在挽救生命;
(我们往往是在付出高昂的搞不清项目的不明不白的医药治疗费的前面还要给医生、护士甚至和手术任何一个环节有关的白衣强盗都要打点到,不仅要打点够,不能玩不差钱。如果白衣强盗们认为你的家境和你给他们的红包不相符,那你就惨了)

强盗抢光你身上的所有财富(是身上带的钱),医生为你赚取财富保驾护航(我们没有足够金钱与权力做后盾,只有安乐死了);

强盗逼你掏钱,还索取密码(一般配合好,谋财不害命),医生在你没有带钱的情况下也会先抢救;(此次矿工遇难例外啊哦)  
你碰上强盗作案,有杀人灭口的危险(我们一般不反抗就行),有医生在你身边,健康有了保障(那得看金钱与权力的多寡);
  
强盗作案时理直气壮无所顾忌,可以把刀架到你的脖子上(古话说的好做贼心虚的),医生看病时,小心谨慎,只为你的健康(健康的事在红包或你能为他带来什么好处决定);
  
强盗最喜欢趁火打劫(有侠盗滴),医生在生命安全没有保障时,警察不管不顾,还说:法不责众(真有那样的好警察,我一定迷恋她);
  
你被强盗抢了,警察即使破案了也不会还你钱,说歹徒挥霍完了(发还赃物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干什么的?),医生给你看了病,你还在想如何去扼他些钱;(把应该看好的或没有大碍的看死了,不“讹”点白衣野兽抢劫的我们血汗钱,对不住侠盗们)

强盗作案时把自己打扮成魔鬼,你言听计从(人家就是魔鬼又没有装天使),医生天使为你看病,你却蛮横无理;(穿白衣行黑事,打扮成天使的魔鬼)

强盗抢光你的钱后你还得赶快逃跑,(人家就是强盗我们不跑干吗?)医生看好你的病后,你却在要求减免费用;(什么时候有这当好事我为什么今日才闻?)

强盗抢钱再多,法律也会保护他的人身权利,(如果你因为他抢了你一块钱卖俩馒头吃,你就开宝马撞死他,当然你要负刑责啦!)你不能追赶(能但要量力而行),医生因为1元钱的挂号费就得让你摆布一天
(大白天说鬼话呢?告诉我,高平人民医院那个科室医生看病挂号飞一元,能为我“摆布”24小时。那哥们就扬眉吐气拉,能借机修理修理这些白衣强盗,要他们变成那个红心医生);
  
你把强盗打了一定得判刑(正当防卫除外),你把医生打了,警察说你需要同情;(如果你因为红包没收够,不一个大活人生生治死,打你一顿不是太轻了?);  

医生在医院都会被强盗抢(正当防卫可是有的),强盗生病时(他们首先是人,然后还是患者,最后是医生的上帝),医生一样得细心照料(这个强盗很有钱又会送红包的话,白衣强盗怎么也会照顾一下同党的);  
医生上辈子绝对不是强盗(如果有上辈子的话,那上辈子的那个强盗一定是个侠盗,没有做够恶要他下辈子变成白衣强盗了却凡尘)强盗一定没有下辈子(他们最希望下辈子变成呢个医生)
医生苦读医术,任劳任怨(吃喝嫖赌,坑们拐骗,样样精通),只为能再次挽救垂危的生命(捞取更多的红包)

医生救活了千万的生命(六十亿生命源源不息,相比千万算几何?不要讲有几个医生做了几个起死回升的病例?要知道”卖嘴郎中五好药,药治不死病),
有一次没有成功,被你说是耽误病情(一级医疗事故是什么性质的),强盗罪刑滔天,只做了一件好事,被你说是:浪子回头金不换。(我最后才明白,原来你一直就是自己把自己这个穿白衣的依然和强盗放在一个道德层次上比了。也算你有自知之明,不过,我认为你应该是侮辱了强盗,人家可也讲究道亦有道)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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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发表于 2010-7-4 17:11
说的好!  发表于 2010-7-4 17:08

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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