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大高平公众微信

回帖: 0

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获改判

(帖号:03567579)
        由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的郭建明故意伤害一案,近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将其刑期由有期徒刑五年改判为七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大高平| 用户协议| 意见反馈| 免责声明| 网络谣言警示| Archiver|手机版|大高平 ( 晋ICP备14004426号 )

GMT+8, 2024-5-16 20:38 , Processed in 0.058572 second(s), 23 queries .

晋城网络警察

© 2015 大高平.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