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含二本C类院校):
文史类:第一批为518分;第二批为460分
理工类:第一批为519分;第二批为438分
艺术类:
第一批:艺术(文)为337分;艺术(理)为337分。
第二批:艺术(文)为299分;艺术(理)为285分。
专业成绩控制线:
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00分;
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8分;
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9分;
表演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4分;
书法学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5分。
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9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306分。
体育类:
第一批:
体育(文)为414分;
体育(理)为415分。
第二批:
体育(文)为368分;
体育(理)为350分。
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待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录取基本结束时根据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另行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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